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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阳光药店”信息系统试运行 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12.04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已完成系统各项功能部署调试,具备面向各级监管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系统试运行的条件,拟于2020年12月9日开始系统试运行,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系统试运行参与方及职责

“阳光药店”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参与方主要包括:自治区药监局、市县市场监管局、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试点药店、北京华宇公司,主要职责如下:

(一)自治区药监局:负责整体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二)市县市场监管局(含宁东局,下同):负责辖区内系统试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试点药店落实温湿度监测终端安装、

进销存数据对接、执业药师人脸数据采集、系统信息录入上传等工作要求,审核确认“阳光药店”,按照“阳光药店”工程建设要求开展监管工作。

(三)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试点药店:按要求完成进销存数据对接,并在 “阳光药店”信息系统企业端(含PC端和APP端)完成相关账号注册、药品和人员基本信息维护、执业药师刷脸签到、处方信息上传、网上店铺信息的维护等。

(四)北京华宇公司:负责“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培训、相关数据对接及系统维护等技术支持工作。

二、系统操作培训工作安排

(一)培训对象

1、试点药店主要负责人、执业药师,有试点药店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质量负责人及负责质量管理、信息管理的相关人员。

2、市县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和参与试点药店监管的各级执法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8日下午14:30-16:30

(三)培训方式及准备工作

1、通过“腾讯会议”远程培训,市县局组织辖区内培训对象(含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培训对象)在本单位会议室集中参加培训,市局各分局也可单独组织。

2、组织培训的单位需提前准备一台电脑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使电脑连接会议室投影、音响设备和麦克风。

3、各单位于12月8日上午9:30-10:30之间接入“腾讯会议”(会议ID:811540508,密码:640000),测试是否能正常接入会议以及投影、音响和通话功能是否正常。

三、系统试运行工作安排

(一)试点药店

1、12月11日之前,通过“阳光药店”信息系统企业PC端或APP端完成药店登录账号注册。

2、12月12日之前,登录“阳光药店”信息系统企业PC端完成药店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信息、许可证信息、人员信息的维护,下载承诺书模板,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

3、12月12日之前,完成温湿度监测设备安装联网,保证在“阳光药店”信息系统企业PC端和APP端能够查询到温湿度监测数据。

4、12月16日之前,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和中药饮片进销存数据的对接,并于12月23日之前在系统中完成各药店商品信息的维护。

5、从12月16日起执业药师实行每天上下班人脸打卡签到,对于每天销售的处方药,需要第一时间上传对应的处方信息。

(二)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

1、12月11日之前,通过“阳光药店”信息系统企业PC端完成总部登录账号注册。

2、12月12日之前,确认公司下属试点药店都已经完成药店账号注册,并设置与总部的所属关系。

3、12月16日之前,完成总部和下属试点药店药品、医疗器械和中药饮片进销存数据的对接。

(三)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督促辖区内试点药店严格按照时间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报和数据对接等工作。

2、12月16日之前,通过监管APP端完成辖区内试点药店执业药师人脸数据采集,保证从12月16日起执业药师可以进行上下班人脸打卡签到。

3、12月19日之前,对达到“阳光药店”标准的药店,在监管端完成阳光药店标识的设置。

4、系统试运行期间,监管人员应通过系统对试点药店药品进销存、执业药店在岗、处方药销售管理、含麻药销售管理、阴凉区和冷藏区温湿度等情况进行在线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推进工作开展。“阳光药店”工程已纳入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整体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推进试运行各项工作,确保年底前能够顺利完成“阳光药店”工程建设试点工作任务。

(二)及时沟通,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各单位要加强对系统试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试运行平稳有序进行。要随时掌握辖区试点药店试运行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分析系统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和北京华宇公司,以便修改完善。确定的“阳光药店”工程实施具体负责人如有变化,及时报告,保证试运行期间上传下达、沟通协调渠道畅通。工作中如需技术支持,各级监管人员继续使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 QQ群,企业人员使用“宁夏药监局药品数据对接”QQ群(群号607317123)。

(三)严格管理,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系统开发过程中,自治区局按规定同步开展了软件安全测评,并与北京华宇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各级监管人员和企业要保证系统账号安全,保证账号密码的复杂度(长度8-16位,包括大小写字符、数字和特殊字符),并定期修改密码,同时确保所使用的办公电脑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有效保护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联系人: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吴淑岚,电话0951-6010325,13995105137;

北京华宇公司 马小军,电话0951-5665646,18595075439;

北京华宇公司 马思军,电话0951-5665646,13995393997;

北京华宇公司 张 亮,电话0951-5665646,15910252902;

邮箱:masm@hyjx.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