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1月14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指引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4〕420号
2024-11-1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研究制定了《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积极推进卫生健康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发展。
国家医保局印发《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2024-11-14 【国家医疗保障局】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康复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17项,下一步将指导各省医保局做好对接落实,整合规范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指导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康复类立项指南着眼于提高兼容性、加强规范性、贴近临床实际,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就食品安全和营养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4-11-1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持续强化推进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和营养健康工作,聚焦群众健康需求,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境内责任人管理暂行规定》的公告(2024年第137号)
2024-11-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加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管理,国家药监局制定了《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境内责任人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发布,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成功举办2024年药物GLP检查员培训班
2024-11-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为进一步提升药物GLP检查员在计算机化系统和数据可靠性方面检查能力和专业水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于2024年11月4日至5日在北京举办了药物GLP检查员培训班。来自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药品长三角分中心、大湾区分中心、特药中心的药物GLP检查员及见习检查员共计135人参与了此次培训。核查中心副主任崔浩、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一级调研员叶国庆等领导出席了此次培训并致辞。会上崔浩主任强调改变监管模式提升数字化检查能力的重要性,并要求药品检查工作应做到“三统一”(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确保检查的公平公正。
【国家】关于举办第十八届中国制药工程大会的通知
2024-11-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为促进中国医药制药工业发展尽快驶入快车道,实现中国医药工业实力的整体跃迁,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将于2024年12月3-5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第十八届中国制药工程大会。
【国家】关于公开征求“药审中心外聘专家增补名单(2024年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11-1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为了保障药品审评科学公正,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药品审评中的作用,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外聘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经请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我中心组织开展了外聘专家增补工作,经资质审核,形成2024年第二批外聘专家增补名单。
【国家】支持川渝地区医药产业发展药品注册技术系列培训班举办
2024-11-1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10月24日-25日,由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与四川省药监局、重庆市药监局联合主办,四川省药监局承办的支持川渝地区医药产业发展药品注册技术系列培训班(生物制品及放射药专场)在成都市举办。两场培训分别吸引了川渝地区等地药品监管机构、相关生产企业及研发企业、医疗机构及临床研究机构等共1000余名代表参加。
【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审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10号)
2024-11-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国家药监局2018年第83号公告),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进行审查,拟同意以下申请项目进入特别审查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8日。
【国家】关于举办第八期“器审云课堂”线下辅导班的通知
2024-11-1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疗器械研发和注册行为的规范,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计划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举办第八期“器审云课堂”线下辅导班。本期辅导班具体安排如下:
【国家】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2024年11月14日)
2024-11-14 【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10月19日-25日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具体公布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https://code.nhsa.gov.cn。
【国家】新增量政策:聚焦照顾好“老的”一揽子价格立项促进看病更舒心、服务更体贴
2024-11-14 【国家医疗保障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近日,国家医保局紧锣密鼓推进编制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先后印发护理、综合诊查、超声检查、康复等多批立项指南,在不同服务场景、不同角度设立了一揽子“适老化”价格项目,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优质医疗服务,特别是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宜的就医体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2024〕94号
2024-11-14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36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自2022年7月1日起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规范整合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率先探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试点以来,我省药学服务收费政策实施总体平稳,药学服务量逐步提升,患者对药学服务的认知度、接受度不断提高,基本达到了预期成效。为进一步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根据药学服务收费政策试行情况,经研究,决定正式核定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甘肃】关于集中维护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医保编码和全国最低价格的通知
2024-11-14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引导相关企业规范挂网,全面提升数据质量,接省医保局通知,集中开展挂网产品医保编码和全国最低价格等维护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甘肃省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医急发〔2024〕85号
2024-11-13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规范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我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14部门《关于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卫医急发〔2024〕18号)要求,省卫健委联合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等部门制定了《甘肃省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公告(第二批)(2024年 第15号)
2024-11-14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第7次局务会研究决定,对下列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6号
2024-11-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桂医保发〔2022〕11号,以下简称《医疗服务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北】关于拟认定2024年度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公示
2024-11-14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冀工信装〔2021〕286号)要求,现将拟认定的石家庄步沐电子有限公司的“动力电池健康状态无损检测设备”等116个2024年度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联系电话:0311-87902541。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医用耗材编码的通知》-冀医保函〔2024〕117号
2024-11-14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力量对我省医用耗材编码数据库进行梳理,发现我省使用的医用耗材编码存在异常情况,为规范我省医用耗材编码,确保医疗机构正常使用医用耗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批次非中选产品价格协同工作的通知
2024-11-14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关于商请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批次非中选产品价格协同事项的函》(湘医保函〔2024〕104号)有关要求,现就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批次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协同工作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征求《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4-11-14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工作,研究起草并发布了《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相关部门、各级医疗机构、各中药饮片生产及流通企业认真学习研究集采文件,积极研提意见建议,于2024年11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全国中药饮片联采办邮箱:jnybgc@jn.shandong.cn。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聘任江西省药品注册审评专家(第一批)的通知-赣药监药注〔2024〕25号
2024-11-1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药品注册审评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在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中的专业特长,提升药品注册管理效能,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9号)等规定,经推荐、遴选和审核,决定聘任万方锐等269名同志为江西省第一批药品注册审评专家(具体名单见附件,以姓氏笔画为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药监规〔2024〕13号
2024-11-1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药监局2024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的通知-赣药监规〔2024〕12号
2024-11-1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已经省药监局2024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药监规〔2024〕11号
2024-11-1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监局组织制定了《江西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召开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信息公开大会的通知
2024-11-14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根据《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HC2024-02)》和工作安排,现决定召开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信息公开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辽宁】关于公布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七批)审核结果和价格确认的通知
2024-11-14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辽宁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七批)工作。经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和价格信息公示、申诉问题处理等,现将本次增补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附件),有关说明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4〕102号
2024-11-13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全区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在保障群众就医用药的同时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宁夏】关于再次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格专项调整的通知
2024-11-14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通报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监测结果促进区域间价格公平均衡的函》(医保办函〔2024〕74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监测有关事项处理意见的函》要求,现就我区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格专项调整未降价品种处置结果通知如下:
关于征集《宁夏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具中成药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4-11-13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具中成药处方权管理,起草制定了《宁夏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具中成药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集修改意见建议,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处。
【河南】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
2024-11-14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7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开展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山东】关于公开征求《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4-11-14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为推进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研究起草了《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nybgc@jn.shandong.cn。
【山西】关于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药品集采价格进行调整处置的通知-晋药招〔2024〕149号
2024-11-14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对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药品开展价格风险处置的函》(医保办函〔2024〕100号)相关要求,广东省对阿莫西林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批次中属于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药品进行了价格约谈整改。根据广东省价格整改结果,现将我省相关药品中选结果同步调整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1-13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完善我省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四川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2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1-13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完善我省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2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新疆】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2024-11-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新政发〔2024〕35号)、《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我委对《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卫规划发〔2018〕19号)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现面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1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附件2)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新疆】关于自治区和兵团2024年度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项调整方案的公示
2024-11-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经评估,不启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动态调整。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促进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3号)以及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治理有关要求,拟开展专项调整。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审核同意,本年度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89项,其中:下调87项价格,平均降幅10%;上调2项价格,平均涨幅14.71%。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馈。公示期至2024年11月20日止。
【浙江】关于公布《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4-01)》的通知
2024-11-13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和《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精神,经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发布《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4-01)》,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参与。
【浙江】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杭医保〔2024〕33号
2024-11-14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2024年11月15日前将“血栓弹力图试验”等项目价格下调至不高于目标价格,对于现行价格水平已低于目标价格的,暂不予调整。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关于公开征求《人体寄生虫镜检实验室管理规范》(2个部分内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4-11-13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渝市监发〔2023〕110号)要求,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制定了《人体寄生虫镜检实验室管理规范》(第1部分疟原虫镜检实验室)(第2部分肠道蠕虫镜检实验室)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意见填入征求意见表(附件3),反馈至标准起草组邮箱6161579@qq.com。
《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11-13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医保发〔2024〕22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11月20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