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药政〔2025〕1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
现将《2025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2025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 向纵深的关键之年。今年本市药政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强化医疗机构药师服务能力,着力推动本市药政管理工作稳步前进。
一、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工作
(一)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水平
持续加强上海市细菌真菌耐药监测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及医院感染防控与监测网建设,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分析、利用水平。依托市卫生健康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专家委员会,积极发挥多学科专家协同作用,强化本市“三网联动”协作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管理指标进行业内公示。
(二)持续加强麻精药品的临床使用和管理
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麻精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岗位责任,在保证临床合理需求的同时,杜绝麻精药品从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
(三)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抗肿瘤药物监测网数据报送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提高数据质量,及时报送数据。
二、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四)持续强化基本药物基础地位
突出基本药物功能定位,细化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政策。注重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紧密结合,持续优化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
(五)实施基层药品联动服务行动
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组织开展摸底调研,重点关注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等基层用药情况;加强用药目录调整和动态优化,持续提升区域内用药上下衔接,扩充基层用药种类,完善基层药品供应配送机制和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等。
(六)鼓励探索区域中心药房试点工作
鼓励依托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牵头单位,试点开展区域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建设,通过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药品储备调用、统一药品使用监测、统一药学服务等,进一步提升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水平。
(七)推动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
依照《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支持本市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申请,协同做好临床必需性论证,保障医疗机构特定疾病用药需求。医疗机构做好药品的使用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以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方权责,按年度对临时进口药品进行评估并上报。
(八)做好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完善药品使用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网的数据报送工作,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梳理临床用药基本情况,开展专题分析。健全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各参与机构信息沟通机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强化质量控制和规范。强化评价结果在临床用药研发需求评估、调整规范用药目录、细化用药技术指南、提升精准用药水平等方面深化应用,在药师岗位培训基地医院全面开展工作示范。
(九)鼓励创新药入院使用
依托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对医疗机构创新药配备使用情况予以考核,支持创新药入院使用,实现督导管理常态化。督促医疗机构在医保目录发布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完成创新药入院采购审核流程,应配尽配创新药。完善医院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创新药入院使用。
三、推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继续推进驻科药师试点工作
继续指导并推进第一人民医院等五家试点单位构建全程化药学服务闭环,明确工作组织架构和职责范围,细化驻科药师服务内容和工作内涵,持续提升药学服务价值,促进药学与临床的深度结合,为医院药学高质量发展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十一)扎实开展药学人才培养工作
持续深入开展本市西医、中医和社区临床药师专业能力提升工作,强化社区临床药师配备和培养;继续实施紧缺人才-临床药师培训项目(1年制),在满足本市培养需求的基础上,开展外省市学员代培工作。提升紧缺人才-药师岗位(30天)培训质效,调整优化培训实施方案,完善药学服务操作规范。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能力建设,提高参训学员和培训基地专业适配度。开展学员返岗工作情况评估,向社区药师开放适当招生额度。
(十二)提升基层药学服务能力
继续开展社区药学服务示范中心遴选和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药学服务高水平、均质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遴选第二批上海市社区药学服务示范中心;开展第一批上海市社区药学服务示范中心中期考核工作。
(十三)促进医疗机构智能用药服务发展
落实《上海市发展医学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针对本市智能用药服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研究。重点关注药品处方前置审核、临床用药、患者用药指导等三个典型场景,提出具体的策略建议,促使本市智能用药服务流程规范化与标准化,提升药学服务的整体效率与便捷性,改善患者用药体验。
(十四)推进区域集中(云)审方中心建设
强化区域集中审方质控管理,明确建设标准和业务规则,依托医联体牵头单位建设区域集中(云)审方中心,前置审方信息系统联通区域医联体各成员单位。整合区域医联体药学人力资源,通过“系统+药师”双重审方,对各成员单位开具的处方进行集中前置审核。
(十五)启动居民连续用药记录管理机制建设
以患者为主索引,以老、幼、孕、慢性病等人群为重点,通过药学门诊、住院药学监护等渠道,连续动态记录区域内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医用药数据(药历)信息,深化基层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为优化基层药品使用结构、研究调控药品使用强度、促进精准科学用药提供数据支持。
(十六)开展合理用药宣教活动
继续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相关培训教育,重点加强处方行为规范教育、合理用药知识和能力培训等。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对公众的合理用药宣传。组织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月”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