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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家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专家组调研我省工作

2020.09.07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9月1日至4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副司长高光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王湘生带队的国家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专家组一行分别前往黔南州福泉市、黔东南州麻江县实地调研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国家试点建设工作,并组织召开座谈会。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省计生协专职副会长龚仲明陪同调研。

专家组一行先后深入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山中心卫生院、麻江县人民医院、杏山中心卫生院、谷硐镇中心卫生院、贤昌村卫生室、甲耳村卫生室实地调研,并与医务人员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两地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就县域医共体建设、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调研结束后,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省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取得的实效,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过程中,我省地方党委政府自上而下政策贯彻透彻,实施到位。目前,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进度已在全国靠前,贵州在积极探索医共体改革具体途径、办法和模式,强化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上取得扎实成效。贵州省从2019年6月开始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省现已有68个县区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其中,35个县区纳入国家级试点,遵义市和铜仁市纳入国家级试点,工作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县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日渐完善,群众就医获得感不断增强。

座谈会上,专家组指出,卫生健康事业是服务型行业,要继续毫不动摇的坚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县域医共体改革要把握好立足点、聚焦点和发力点,以“小切口”实现“深突破”,逐步形成制度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分级诊疗。福泉市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1+15+N”配套改革政策,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按照“五不变”“六统一”建立县域“四位一体”整合型医疗共同体模式;贯彻落实了“两个允许”政策,全面实行“岗位薪酬+绩效薪酬”,编内编外同岗同标准,按劳取酬。实施了以“人头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方式并存的支付方式改革,按照“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方式,将县域医共体年度内可用医保资金总额打包预付医共体总院,实现了“医保基金安全能运行、医院可持续能发展、群众利益能保障”工作目标;较改革前县域内就诊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2019年达90.33%),群众满意度提高至96%。麻江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麻江县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采用“1+4+N”模式组建医共体;实施乡村医生“员额制”管理改革,按照“八统一”原则,将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科室进行管理,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参照编制内人员进行管理并享受编制内人员评优、评先待遇。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总量控制、风险共担”原则,总额预算包干,结余留用,合理增长协商增补,确定医共体包干资金,结余资金在医共体内自行制定考核分配方案由县乡村按比例共享,促进了医疗机构的自我管理。与去年同期相比,牵头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提高了200%,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占比提高了10%,牵头医院下转患者占比提高了88%,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8%。

龚仲明表示,贵州将一如既往的从强化顶层设计入手,不断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基层改革在我省取得更大成效,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满意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黔东南州、黔南州卫生健康局,麻江县、福泉市人民政府,贵定县、长顺县、凯里市、锦屏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