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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9年度本市社区卫生绩效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1.04.2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切实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为全面检验各区社区卫生绩效管理成效,落实绩效工资政策,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中医管理局,认真组织2019年度本市社区卫生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区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通知》(京卫基层﹝2021﹞5号)和《2019年度社区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2021年2月-3月,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各考核主体单位对全市各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综合管理、社会评价、探索创新等4项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64项考核点进行了绩效考核。考核采取考核主体单位直接核分、业务专家复核、信息系统数据采集、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各区报送相关工作佐证材料等形式,满分为100分。 

二、考核等次

依据2019年度各区社区卫生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各区考核档次。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总数的20%。

1.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区: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

2.考核等次为合格的区:丰台区、房山区、海淀区、怀柔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延庆区、密云区、大兴区、平谷区、通州区、顺义区。

三、考核结果应用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工资二发〔2019〕116号)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

四、有关要求

各区要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完成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按政策将绩效工资如数发放到基层卫生工作人员。

 

附件:1.2019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绩效考核等次表

2.2019年度社区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明细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