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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等7家定点医疗机构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1〕78号

2021.11.27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医保中心发〔2021〕78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我们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从服务量情况、总额费用控制情况、次均费用控制情况和医疗保险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决定在原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增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航天中心医院、北京燕化医院、北京市第二医院7家定点医疗机构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

        上述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管理规定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各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同时向参保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25日起生效。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3日

读要网图片参考(来自房山医保局)